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构建“府检联动”新格局
近年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将“府检联动”机制作为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负责、检察监督、部门联动”的法治建设新格局,办理中的案件有2件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另有2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坚持高位推动,积极争取支持,变“检察独奏”为“府检合唱”。始终坚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推动机制从“软性协作”向“刚性约束”转变;提请津市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府检联动”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按年度召开津市市“府检联动”联席会议,42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明确当年度“府检联动”工作要点,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定期向津市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府检联动”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进展及机制运行情况等,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和工作助力,持续巩固良性工作格局。
强化线索互通,深化协作配合,变“信息孤岛”为“数据江河”。打破信息壁垒,构建起高效顺畅的线索双向移送渠道,形成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该机制建立以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共接收各单位移送线索4条,经调查核实后立案4件;向其他单位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条。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与津市市市场监管局、津市市商务局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商共研,探索“津市牛肉米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联合保护新途径,依法保护本地特色产业。同时,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与津市市水利局会签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与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津市市场监管局、津市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2025年,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与林业等部门协同共治,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实现了从“个案协作”向“领域联动”的跨越。
聚焦中心大局,凸显办案成效,变“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府检联动”的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果上,办成了一批获津市市委市政府肯定、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案件。2025年,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就园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督促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4处;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清理田间废弃物2.8吨,推动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恢复植被近60亩,拆除违规养殖污染畜禽场1座,增殖放流鱼苗5万余尾,清理建筑垃圾5吨。同时,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强力推进“两法衔接”,2025年共制发检察建议25份,做到对被不起诉人“罚当其错”。此外,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以“府检联动”为纽带,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推动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反向衔接机制化运行,相关工作经验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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